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党团组织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现就2019年上半年“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1.3月7日 校团委下发通知及工作办法;
2.3月8日—3月28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开展“推优”工作(含公示时间);
3.3月28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上报《推优对象登记审核汇总表》名单;
4.4月1日 校团委下发《推优对象审核表》;
5.4月10日前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落实完成《推优对象审核表》填写审核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按照《工作办法》(见附件)开展“推优”工作,尤其重视好低年级学生的“推优”工作;
2.校团委根据各学院 “推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检查或抽查各学院推优工作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2)考核推优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考核结果计入各学院团总支工作总评分中,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指标之一。
共青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