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相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30浏览次数:54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挖掘、培育和凝练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成果,进一步推进“三教”改革与实践,深化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进而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是: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经完成且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成果内容应聚焦专业群建设与改革、专业办学模式改革、“三教”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实践教学体系与模式创新、教学管理与教学理论研究等。

二、评选要求

 1.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进展及成果了解清晰、把握准确,并能够合理定位。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可推广性。

 2.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已经过实践验证或理论论证,对专业人才培养已产生成效,并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和推广价值。

 3.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师(以人事处信息核准)。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4.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校所属单位,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成果。

 5.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坚持求精求质、宁缺勿滥的原则,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

三、评选程序

 1.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组织初步审核、评选,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教学成果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及等第在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4.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项目列为2019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皆需申报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1);

 2.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一并提交(附件2);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3.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须满两年。

五、时间节点及联系方式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1号行政楼1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王国栋;联系方式:57126321。

教务处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可从内网下载

    附件1 汇总表.docx

    附件2 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