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19]第39号)的要求,2019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请直接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填写前请先学习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校(院)科研处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9年10月30日15:00前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及各学院、部门汇总盖章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处(奉贤校区旅专1号行政楼304办公室),同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itkyc@sh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5、2019年度我校限额申报“晨光计划”(B类)项目2项,科研与研究生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推荐到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6、师大编制老师请按照师大主页晨光计划项目通知申报“晨光计划”(A类)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和电子稿材料到校(院)科研处。http://www.shnu.edu.cn/ce/2e/c288a708142/page.htm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宋波、季学峰,电话:57126270、18816926016,邮箱:sitkyc@shnu.edu.cn
地址:奉贤校区旅专1号行政楼304办公室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5日
